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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灌服细辛水煎剂及其主要马兜铃酸类成分对小鼠主要脏器的影响
刘美婷, 孟晶, 田婧卓, 赵雍, 易艳, 李春英, 柳辰玥, 崔爽, 张宇实, 王连嵋, 梁爱华
2024, 21(10):
1087-1094.
DOI: 10.19803/j.1672-8629.2024020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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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细辛散剂(AHP)及水煎剂(AHD)单次灌胃给药,以及细辛水煎剂、与其等量的主要马兜铃酸类成分(AAs)连续24周反复灌胃给药对小鼠主要脏器的影响,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急性毒性实验:以细辛散剂(692倍临床剂量,11.54 g·kg-1)、水煎剂(500倍临床剂量,25 g·kg-1;1 000倍临床剂量,50 g·kg-1)灌胃小鼠,观察给药后14 d内动物的毒性反应。长期毒性实验:将小鼠随机分为空白对照组,羧甲基纤维素钠溶剂对照组(CMC-Na, 0.02%),马兜铃酸-Ⅰ阳性药组(AA-Ⅰ,27.2 μg·kg-1)、马兜铃酸-Ⅳa组(AA-Ⅳa,27.2 μg·kg-1)、马兜铃内酰胺-Ⅰ组(AL-Ⅰ,13.5 μg·kg-1)、细辛低剂量组(10倍临床剂量,0.5 g·kg-1)、细辛中剂量组(31.6倍临床剂量,1.6 g·kg-1)和细辛高剂量组(100倍临床剂量,5 g·kg-1),分别在连续给药12、24周及停药恢复8周后取其主要脏器称重并进行病理学检查。结果 急性毒性实验中小鼠在给予细辛散剂后5~30 min全部死亡,细辛水煎剂单次给药后14 d观察期内未见小鼠死亡及异常情况。长期毒性实验中细辛及其所含主要马兜铃酸类(AA-Ⅳa,AL-Ⅰ)连续给药24周后,小鼠未见死亡及异常情况,主要脏器(心、肺、脾、肾上腺、脑、睾丸)与对照组相比未见因药物引起的病理学改变,停药8周后未见延迟性毒性反应。结论 细辛水煎剂相对安全,高剂量细辛水煎剂中所含等量的AA-Ⅳa、AL-Ⅰ在本研究中对小鼠相对安全。但鉴于本研究数据有限,仍不建议细辛水煎剂过量或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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