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物警戒》期刊意识形态及道德规范
为充分发挥《中国药物警戒》期刊在广大药物警戒工作者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树立良好的学术气氛和职业道德,保障期刊学术水平,对参与出版行为的所有各方(作者、期刊编辑、编委、外审专家和其他出版相关工作者),特制定《中国药物警戒》期刊意识形态及道德规范。
一、坚守意识形态阵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和出版方面政策、法令、条例;更好地服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及广大人民用药安全。
二、坚持核心办刊宗旨,推动期刊社会效益
坚持办刊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升学术期刊内容质量和传播力影响力;正确认识学术期刊定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在倡导学术道德、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等方面应有坚守和担当。
三、提升学术引领能力,追求卓越创新发展
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把握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把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奉献给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前沿领域,活跃学术气氛,善于发现创新、鼓励创新、引领创新,推动学术期刊加快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四、保证研究真实可信,恪守出版伦理道德
确保研究数据科学、真实、准确;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篡改数据和结论;不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参与有损国家利益、违反法律或违背道德的科研活动;不在无实质学术贡献的论文中“挂名”或标注科技计划等信息;论文署名和排序应基于贡献确定;在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规范原则。
五、严守论文评审要求,尊重相关各方权益
收稿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坚决抵制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稿件评审专家、期刊编辑等人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稿工作;对已出版内容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予以公开和承认,期刊应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勘误、撤稿等工作;应尊重投稿人权益,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投稿人。
鼓励对上述所列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编辑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件,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酌情处理。对作者一稿多投、抄袭、剿窃、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撤稿并拒绝刊登有其署名的稿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