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物警戒 ›› 2018, Vol. 15 ›› Issue (1): 28-31.
樊莹莹1, 齐莹莹2, 穆星佳1, 王晨慧1, 姜庆丹1,*, 乔明娟3
FAN Ying-ying1, QI Ying-ying2, MU Xing-jia1, WANG Chen-hui1, JIANG Qing-dan1,*, QIAO Ming-juan3
摘要: 目的 分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简称“麻精药品”)行政监管法规体系的现状,探索实践中麻精药品法律法规体系凸显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完善建议。方法 检索分析大量文献,整理麻精药品的行政监管立法沿革,探索麻精药品监管法规体系的不足和缺陷。结果 麻精药品行政监管法规存在的不足与缺陷,不能有效满足多元复杂的行政执法活动。结论 建议及时分析行政法规体系不足与缺陷,完善行政法规,提高麻精药品的行政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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